| 全程教育网
> 资讯 >
初中
>
香港8所高等学校今年在辽宁招收本科自费生
|
|
|
| www.cnedu.com.cn
2005-5-26
来源:
沈阳市招生考试网
|
|
经教育部批准,2005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等8所院校在辽宁招收本科自费生。 一、报名办法 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有关招生学校。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生由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生填报志愿与内地高校同步进行。 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以下简称香港6所单招院校)的考生需直接通过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一般为5月31日。香港6所单招院校招生实行单独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的办法,考生所报志愿不影响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 二、新生录取程序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A段。香港6所单招院校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后,招生学校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三、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的手续,并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进行体检和办理汇款等手续。学生在香港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四、在港学习有关规定及毕业待遇 学生在香港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应遵守香港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办理。 学生在香港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学生在香港学习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