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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宋维家侵害新世纪高中名誉权一案,21日经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终审结果为“依法行使职权,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这位主任因查处和曝光新世纪高中超计划招生、收取4套校服费、学费设置超过30个档次等,被这家学校指控。
不仅大连,教育收费混乱情况各地普遍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收费名称、标准、比例的不同。以公办高中择校费来说,虽有国家统一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但实际执行起来却是“五花八门”: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校与校之间都有不同,有时甚至相差七八倍之多。
项目可以擅自增加?
由于该案一审、二审的结果截然不同,从此可以撩开眼下高中收费乱局之“冰山一角”。2004年10月至12月,大连市物价检查部门对全市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2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宋维家在大连媒体上发表了两篇题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取得成效》《大连新世纪高级中学收费标准我说了算》的文章。
第一篇报道称“有的学校擅自制定标准收取补课费,如大连新世纪高中,暑假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第二篇报道称:“经市物价局批准,大连市新世纪高中招收新生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经查,该校在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存在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问题。检查中发现,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为560人,该校超计划招收学生,实际招生678人,超计划118人。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收取学生的暑假补课费,服装费按文件规定一名学生三年只允许购买一套校服,收费标准为78元,但该校实际收取4套校服费175元。不仅如此,物价和教育部门还规定,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大连新世纪高中在2004年中招公布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900元,而实际该校招收学生的收费标准,竟然达到30多个……给人的感觉为学校说了算,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对此,新世纪高中认为,这两篇报道完全失实,已构成名誉侵权,并向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违规
针对网友关心的公办学校收取高额择校费,以及乱收费、乱办班等教育不公平现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新华网接受访谈时表示,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可以向上级行政教育部门反映,求得解决。[全文]
价格可以千变万化?
记者了解到,像大连新世纪高中这样的收费方式在民办高中并非个别情况。翻开《2005年大连市民办高级中学招生指南》发现,相当多的学校在收费方面都有“优惠政策”:有的提出“升学考试成绩达到市内重点高中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以内者,免3年学费2.1万元;下降40分以内者,学费减半,每年3500元”;还有的表示“凡够大连市重点高中公费最低录取线的学生免收三年学费,凡够大连市普通高中公费最低录取线的学生每年学费4000元”等。
教育界人士指出,把分数和钱数挂起钩来,并非民办高中的独创,如今不仅民办高中收费千变万化,公办高中收费也令人扑朔迷离。
辽宁省文件规定,大连市2005年高中收费标准是:公费生学费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省重点(含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自费生学费:一般高中每生每学年2000元;省重点(含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年3000元。择校费:城区省级重点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3万元;省示范性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2.5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8万元。县(含县级市)及以下省级重点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8万元;省示范性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5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9000元。
每逢中考,公费生(其中又包括指标到校生和统招生)、自费生还有择校生(又称扩招生),这些名词常把家长们弄得一头雾水,人们只知道在不同名词背后是不同价码的收费。
“国有民办”不能成教育乱收费的“挡箭牌”
本来是义务教育的初中阶段,就是因为学校牌子一变,学生就得交纳数万元的学费,有些家境贫困的学生干脆被“民办”的招牌阻拦在学校的门外。[全文]
不仅大连,这种情况各地普遍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收费名称、标准、比例的不同。以公办高中择校费来说,虽有国家统一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但实际执行起来却是“五花八门”: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校与校之间都有不同,有时甚至相差七八倍之多。
一些物价和教育部门负责人表示,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择校费参照教育培养成本,综合考虑教学质量、社会需求以及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来制定。但也有专家表示“教育培养成本很难科学测算”。
据调查,在公立高中收费“明码标价”的背后,还存在着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权力价”“人情价”“黑市价”。济南一位大二女生告诉记者,她高中择校时父亲托关系花了2万元,一同择校的其他同学交的择校费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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