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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已经结束,今天开始现场报名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场报名日期不同,请考生及时查询本省现场报名时间。
北京市:
现场报名从2005年7月4日—7月20日,每天09:00—11:30,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北京市的司法考试报名,必须先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不能直接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乘坐地铁、城铁、公交车 105路、111路、16路、21路、44路、360路、362路、702路、719路、743路、800路、820路、 902路、904路、933路西直门(或西直门南)下车,二环路东,北京市青年宫向北100米,红绿灯往东,国英公寓对面。报名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报。报名费人民币220元整。详情点击>
上海市:
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7月20日,每天08:30至16:30(双休日不休息)。报名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报。本市报名地点:华夏宾馆(漕宝路38号)三楼华夏厅。交通:沪松线、沪佘昆线、南佘线、沪莘线、徐闵线、旅游1号线、地铁1号线、43路、50路、 92路、120路、703路、704路、718路、809路、946路、953路,以上车辆在漕河泾、漕宝路或习勤路站下车。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上海考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详情点击>
江西省: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江西考区网上预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同步为:2005年7月1日至7月20日。详情请登录江西省司法统一考试网查询。详情点击>
广东省:
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按照各地(市)司法局公告办理。各地报名时间 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河北省: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天津市:
本市2005年报名资格确认及缴费时间:7月6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0号(天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注意:天津考区的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5日,请您在此期间内预约您的确认时间并按时由本人到报名点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详情点击>
重庆市:
我市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6月15日至7月15日,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详情点击>
浙江省:
本省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杭州为7月6日至20日,其他地市为7月11日至20日,考生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报名地点为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00元,缴费方式仍由考生先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缴费时间为6月1日至7月20日。届时,考生凭工商银行出具的交款单在约定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异地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必再提供暂住证和工作、学习单位证明。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港澳人员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报名。详情点击>
江苏省:
本省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除南京市为7月8日至7月20日外,其他各市为7月1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否则无效。报名人员须按预约的时间至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对香港、澳门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具体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在我省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我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至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详情点击>
山东省:
本省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报名)时间:青岛市为7月1日至20日,其他市为7月5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确认。确实不能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仍可在上述期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报名点现场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详情点击>
安徽省:
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利辛县、霍邱县、寿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长丰县、无为县、石台县、泾县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我省17个市司法局均设立报名点,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7月4日—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户籍所在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确认。确实不能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详情点击>
海南省:
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我省报名点进行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到我省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点设在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凤翔路海南省司法厅办公大楼二楼203 室。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现场摄取考生照片信息。详情点击>
湖北省:
我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各市、州、林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我省武汉市、宜昌市报名人员原则上应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已经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需再进行网上报名。详情点击>
湖南省:
2005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详情点击>
四川省:
我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共设22个报名点,全省21个市(州)司法局及省司法厅各设一个报名点。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四川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分布表》。我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核对和确认;没有条件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详情点击>
云南省:
报名方式:云南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设在各州(市)司法局。报名人员须在预约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详情点击>
黑龙江省:
本省7月5日至20日为司法考试考生现场报名时间。我省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县、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科。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农垦、森工系统的考生,可到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须在网上预约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确认预报名信息、交费、照相、审核报名证件。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咨询电话: 0451-82297020、82297179详情点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05年全区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2005年全区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全疆共设16个报名点。分别设在乌鲁木齐市等15个地州市司法局及奎屯市司法局。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当地司法局。详情点击>
港、澳地区: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9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详情点击>
其他地区的现场报名将陆续补充,敬请广大考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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