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由于没有接到学校推迟开学的通知,在北京一模特班就读的14岁少女可某提前返校,在等待开学期间因车祸身亡,可某的父母将学校告到法院。近日,昌平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可某父母19.4万余元。
可某就读的模特班附属于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去年7月,该校放假时通知学生返校日为8月15日。但可某按时返校后,发现学校推迟了开学时间。可某在等待开学期间搭乘摩的外出时因车祸死亡。可某的父母认为,学校未将推迟开学的消息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女儿提前返校后,校方又疏于管理,导致可某意外身亡,因此要求校方赔偿各项损失共36万余元。校方辩称,可某提前到校后,学校曾要求其回家,但可某不同意,且她是在私自外出时发生了意外,与学校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未对可某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考虑到可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外出,其身亡也是所乘摩的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因此判令校方赔偿可某父母1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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