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因琐事纠纷产生报复心理,竟将本村叔伯兄弟家5岁的儿子杀死,并将孩子的母亲用菜刀砍伤。日前,该老师已被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秋天,景县杜桥镇北屯中心小学教师王金明想把棉花柴堆放在本村叔伯兄弟家墙外,遭到对方反对,王金明的妻子为此和对方发生争执。王金明认为自己身为教师,家里发生打架的事很丢面子,他两次去对方家里解释此事,试图缓和两家关系,但两次对方都没给台阶下,两家矛盾越积越深。
2005年8月8日上午,王金明叔伯兄弟家5岁的儿子和姐姐路过王金明家时,王金明突然丧失理智从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追出门外朝5岁孩子的脖子上砍了一刀,后又丧心病狂地朝孩子的头部、脖子等处连砍十余刀,孩子当场死亡。随后又将孩子的母亲用菜刀砍伤。
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王金明辩称自己有精神病,但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结论为:王金明案发时无精神病,具备完全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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